为了加强房屋拆迁防治扬尘工作,规范房屋拆迁喷洒作业管理,根据我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工作要求,制定本操作规程。
一、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,确认完好,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车作业。作业车辆要提前将喷洒车用水备足,按规定的路线到达指定的上水点加水,加水时要关闭发动机,水罐加水量要达到规定要求,无盈溢。
二、从二级河道中取水时,应将车辆停放在便于取水的河坡,正确使用水泵过滤设备,应当使用细目过滤网,保证用水质量,避免影响正常作业。为保证水泵的安全使用,严禁在无水情况下驱动水泵,严禁在水泵工作时关闭所有开关、阀门,防止损坏水泵和管路。
三、到达作业地点后,须确认停车位置无坍塌、滑坡、沉降等险情,避开电缆。将车停稳后,开启各种警示装置,检查并调整各种专用机械,确认其运行状况良好达到技术性能后,方可进行喷洒作业。
四、车辆停放位置与拆除物要保持一定距离,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及设备;调整好与拆房机械的作业间距,互相不要干扰;施工作业要随时观察周围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保证操作人员和他人的人身安全。
五、喷水操作时要注意风向,调整好喷水位置,与拆房机械做好协调,掌握喷淋时间,注意观察喷洒效果,对拆房机械施工部位及时喷水,在拆除物大面积落下前预先喷水,拆除物落下时将喷水阀门调整到喷水效果最佳位置。
六、使用高压水枪要顺风操作,远离架空电力线路,10千伏以下不得小于2米,35千伏以下不得小于5米,防止触电事故发生。车辆停放位置与拆除物的距离要设在水枪的有效使用范围内,并严格按照制造厂商提供的使用说明操作。
七、车辆不能靠近拆除物停放的,操作人员应当将水龙带接到距拆除物有效使用的范围,操作人员之间要做好协调,密切配合,统一调度和指挥。
八、喷洒车作业须文明施工,注意避让车辆、行人,不得从事与本岗无关的作业。完成喷水工作撤离现场前,先察看四周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排除,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,将施工喷水设备整理收回原位,检查车辆,撤离现场。
九、喷洒工作结束,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,保持车辆整洁。冬季使用喷洒车作业结束,应当将水罐、水泵、阀门、管路内的余水放尽,防止损坏设备。
十、喷洒作业完成后,车辆管理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,将用油量、用水量、行程量等逐一做好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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